在8日的价格听证会上,陕西省人大代表、陕西省政协委员、消费者、经营者、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专家学者们纷纷表达了自己对民用气价上调的意见和建议。现场发言的18名代表中有一半人数认为,陕西省居民用气应少涨价或不涨价。
陕西省人大代表:
听证会不可“逢听必涨”
由于不能够很好的传达市民的声音,不少价格听证会都变成了“听涨会”。陕西省人大代表、西安市第七十五中学校长张彩凤认为,听证会不可“逢听必涨”,燃气企业更不可与市民争利。
“出厂价上调了0.23元,零售价拟上调0.25元,这2分钱之差从何而来?”对于此次调价,张彩凤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她认为,2分钱看似不多,但却和市民生活息息相关,如果仅仅是因为“取整便于计算”,那这2分钱涨得似乎不大妥当。同时,由于燃气企业多数情况下并不能向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张彩凤还建议取消每月1元的维修费。
陕西省物价局价格处有关负责人对此作出解释:目前陕西居民用气亏损为每立方米0.37元,要达到保本,气价应提高到2.12元,而我省只提高到2元,其余的0.12元由非居民用气调整来弥补。
专家学者:
结合政策为消费者争福利
陕西省行政学院教授曹钢明确否定了此次气价调整方案。他说,在国家出台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里,其中的价格政策就提到,支持资源地群众便捷使用质优价廉的煤气电。
曹钢认为,陕西省应立足于国家对西部的扶持政策,为陕西省消费者争取优惠价格,而不是一味的涨价。
曹钢说,企业的亏损有多方面原因,这部分亏损不应该由市民来承担,眼下物价上涨的事实有目共睹,在这样的环境下,虽然国家调高了出厂价,但陕西省不能为此而急于推动居民用气价格的上涨。
消费者:
陕西气源充足可不涨价
来自纺织城的消费者李平说,纺织城多家企业的破产造成大量人员失业,更有13000余人的低保群体。根据他对东郊用户的调查,多数用户都不同意涨价。他认为,陕西是能源大省,气源充足,管线最短,陕西省应考虑暂不调价或者少调。
陕西省政协委员张万准说,出厂价的普遍上调并不意味着陕西省的气价就非得上调。作为欠发达地区,陕西省应根据实际情况,少涨或者不涨。同时,建议陕西省应先出台补贴文件,再调价,从而缓解补贴滞后的问题。与张万准、李平持相同观点的听证代表,还有陕西省政协委员周敏、消费者李卫东、窦积怀、郭曙光等。
陕西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会后将充分结合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作出修改完善,最后报省政府审批。
为何涨:出厂价上调和企业亏损
今年6月1日起,国家将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每立方米提高了0.23元,这直接引起了下游产业链的连锁反应,即天然气零售价格的上涨。目前,河北及南京、重庆、成都等省市已上调了天然气价格。
上游出厂价的上调导致燃气企业购气成本的增加,这也是此次调价的原因。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黎荣发表示,长期以来燃气企业的价格与成本倒挂,2007年至2009年该公司亏损额达3000万元。
如何涨:每立方米拟提高0.25元
价格听证会上,陕西省物价局价格处有关负责人陈述了调价方案。天然气销售价实行政府定价,目前陕西省现行气价是2006年制定的,大大低于其他能源的价格,出厂价的上调更增加了城市燃气企业的购气成本。
据测算,陕西省居民用气每立方米亏损0.37元。居民用气量在城市燃气销售中占近50%。今年陕西省冬季用气缺口预计达2亿立方米,每日用气的****缺口达200万立方米。
考虑到国家出厂价格提高和销售价格取整因素,拟将陕西省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25元,供气成本不能弥补部分由非居民用气价格承担。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杨凌等关中(市区县)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从现行每立方米1.75元调整为2元, 汉中居民生活用气新定价格为2.3元,其他市县同幅度调整。对个别经营天然气盈利水平较高的市县,如榆林市和靖边县,销售价格适当少提。
调范围:缩小居民类用气范围
在调整价格的同时,陕西省还拟对用气价格类别进行重新归并和划分,缩小居民类用气范围。调整后的居民类用气范围为:居民生活用气、居民采暖锅炉用气和福利院、养老院用气以及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各类学校、幼儿园用气。其他用气划入非居民用气类别。
维修费:每户每月1元
鉴于目前城市天然气维修收费标准不一,服务内容不统一,群众反映较大,在此次调价方案中,陕西省还对城市居民天然气维修费收费行为进行了统一规范,统一全省天然气维修费为每户每月1元。居民用户在使用天然气过程中,维修除更换零部件按成本收取材料费外,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此次天然气销售价格提高后,各地将通过统筹安排对困难群体的各项补助,确保其生活水平不因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而降低。具体补贴方案由各地研究制定。